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差距鴻溝有多大?記者在內蒙古省級貧困縣杭錦旗調查得到的數據顯示:當地職工繳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但當地供電公司職工最高繳存達到15530多元。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和壟斷行業不顧國家明文規定,超比例超繳公積金,涉嫌違規避稅和變相發放福利。(《南方都市報》7月14日)
  住房公積金繳存差距之懸殊而導致的“不公”,早就被公眾詬病。兩年前,一則“住房公積金最高9000元、最低240元,‘隱性福利’凸顯行業差距”的新聞報道就曾引起公眾關註。一個比較“殘酷”的現實是,我國各行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數額存在很大差別,最高與最低之間的比例甚至超過30倍!銀行、電力、煙草等壟斷行業繳存數額最高。
  導致住房公積金如此懸殊格局的病根,還是在於收入分配不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根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變化而相應調整的,也就是說,它的繳存基數是由職工的工資收入來決定的。由於現行的收入分配機制缺少監督,部分行業依靠壟斷,收入分配差距的“鴻溝”不僅未能縮短,反而顯現出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傾向。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社會藍皮書《2013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稱,中國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總體上仍在繼續提高,城鄉收入差距有反彈的風險。公積金繳存懸殊差距幾十倍的現實,恰恰說明收入分配差距之巨大。
  從目前各行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水平來看,月繳存水平比較高的行業是銀行、電力、煙草等壟斷行業。在政策和資源被壟斷的局面下,要打破收入分配機制的不公,首要任務是根除壟斷利益、破除壟斷格局,實現更大的市場化,而不是憑藉壟斷寡頭的天然優勢多占多得。
  收入分配不公直接導致各類社會保障不公,社會的公平就很難實現。正如廣西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林所指,“現在執行超標準、超額繳納的大多是壟斷行業國企,他們繳納的錢實際是國有資產,如果不設置上限,就變成私分國有財產和腐敗分肥的渠道,不僅僅是一項住房福利。”
  要徹底改變公積金繳存懸殊的局面,唯一的辦法就是要儘快打破收入分配機制的不公平現狀。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分配不公的問題,也已成為民眾最期盼解決的民生熱點。
  但遺憾的是,10年前就啟動起草工作的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至今未能出台,去年,國務院終於發佈了《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意見》。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各方利益衝突,在制定進程中碰到了“硬骨頭”。那些壟斷行業,顯然在利益集團博弈中具有很大的話語權。
  任何一項改革都會觸動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邁入“深水區”的改革呼喚敢啃硬骨頭,敢涉險灘的勇氣和決心,力求體現出改革的執行力,使民眾成為改革紅利的受惠者。如果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推進依舊緩慢,懸殊的住房公積金可能還是老方一帖。對那些借住房公積金變相私分國有財產和腐敗分肥的行徑,國資管理部門必須出手嚴懲。  (原標題:超發公積金源於壟斷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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