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8日下午,興慶區教育局向媒體通報關於銀川回中康同學墜樓死亡事件的調查結果。該調查結果對於家屬質疑康同學生前在校受到不公正待遇導致自殺行為做了說明和解釋。
   當日下午15時,由興慶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學校、家屬代表、新聞媒體組成的各方代表匯聚到興慶區教育局會議室,興慶區教育局副局長哈兵向與會人員通告調查結果。調查結果對於家屬質疑孩子在校遲到、康同學無凳子可坐、康同學在校日常表現、帶課教師的日常表現及校內評價等都做了說明。最後得出的調查結論是:七年級(1)班班主任在2014年11月24日早晨並沒有不給康同學凳子的情形,而是發現康同學和同學洪某沒坐下時主動關懷,幫他們找凳子坐下;康同學並沒有被老師罰站,而是康同學和同學洪某自認為沒有帶桌布而主動站著,時間不足10分鐘;2014年11月24日是班主任出差學習回來的第一天,那天早晨沒有發生班主任體罰、辱罵學生的情形;普遍反映老師們都能認真負責,對待學生大多以鼓勵、勸導為主,尤其班主任與數學老師態度和藹,能夠主動關懷學生;同學們普遍認為事發當日康同學表現正常,沒有異常表現。
   對於教育局公佈的調查結論,康同學的父母和其他親屬表示出很大質疑。他們認為,在此前家屬詢問七年級(1)班的一名同學時,該同學承認康同學確實被罰站了一節課,班主任韓老師也存在不讓其他同學跟康同學說話、有意孤立康同學的行為,並且有錄音為證,“教育局的調查只聽信了一部分同學的證詞,並沒有查清事實真相。”(劉艷艷)  (原標題:興慶區教育局公佈墜樓事件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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